
2025-03-19 10:16:55
精选答案
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3年内不得离职,是不合法的。
该约定也是无效的。劳动者享有法定的自主自主择业权。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2025-03-19 10:16:55
其他答案
一年的聘用合约规定三年之内不得离开之规是无效的。因为你所聘用单位只与你签订一年工作合同,合同到期,如果你不愿意与录用单位续签合同,把你承担的工作、资料交接清,自然可以离开。
如果你的工作单位是涉密单位,你的工作岗位又要非常重要,涉及保密相关规定,那其规定应该有效。
2025-03-19 10:16:55
其他答案
一年的聘用合约,规定三年之内不得离开当然是没有效的。我们知道,聘用合约是由聘用部门和个人之间,按照相关条件共同约定的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合约后,就具有了合同的约束力和法规的严肃性,双方都应当按照合约规定遵守执行。一年的聘用合约,也就是有效期只有一年,如果双方在一年内没有再重新签订新的关于延长时间的合约,而聘用单位一方规定三年之内不得离开,是违反合同法的,当然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