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难战胜的人其实就是自己。
要提高职能承诺制工作的效果,需从制度设计、执行监督和考核机制三方面入手,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流程。具体措施如下:
一、明确岗位职责与权力清单
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岗位设置,取消职能弱化岗位,确保每个岗位“精干、高效、协调”。
明确每项业务的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及工作人员职责权限,形成“三个明确”的工作机制,减少推诿扯皮现象。
通过网站、公开栏等渠道公示岗位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监督机制
建立践诺履诺台账,实行跟踪问效,对违诺行为进行警示或纳入诚信档案。
利用新闻媒体、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等多元化监督渠道,扩大社会监督面。
与信用平台对接,实现事前信用核查、事中监管和事后惩戒的闭环管理。
三、完善考核与问责机制
制定可量化的考核标准,如任务完成率、群众满意度等,定期进行测评。
对履约良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失职行为进行问责,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将考核结果向公众公示,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其他关键措施
通过定期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多渠道宣传告知承诺制,提高公众认知度。
简化办事程序,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同时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
根据工作实际定期评估承诺制效果,及时调整优化相关制度。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确保职能承诺制从“空谈”转化为“实干”,实现政府管理效能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