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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在执业和日常行为中需遵守以下禁止性规定,主要分为执业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两类:
一、执业行为禁止事项
- 禁止购买委托人的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选项A);
- 禁止以个人名义受聘为税务顾问或提供咨询(选项D);
- 禁止在不同省份的多家税务师事务所同时执业(选项E)。
违反税收法规
- 禁止接受委托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委托(选项B);
- 禁止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指使委托人行贿(选项4)。
执业独立性
- 从事鉴证、纳税审查等需保持实质独立性,其他业务需保持形式独立性(选项10)。
二、职业道德禁止事项
诚信与保密
- 禁止隐瞒、欺诈、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 禁止泄露委托人隐私或商业秘密(选项10)。
独立客观
- 委托人提供虚假资料时,应终止服务;
- 保持独立判断,避免利益关联影响服务质量(选项10)。
三、其他注意事项
禁止虚假宣传: 税务师在执业中不得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选项1); 禁止擅自变更业务范围
以上规定旨在维护税务师行业的公信力,确保税收征纳的合法性与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