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奋是成功的密码,努力是进步的阶梯。愿你持之以恒,锐意进取,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成绩。
初级会计利润分配需遵循法定顺序,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顺序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需先弥补累计亏损,确保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按净利润的10%提取,用于企业内部积累或弥补亏损。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由股东会决定提取比例,用于企业发展或股东回报。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包括现金股利或利润转增股本,剩余部分为未分配利润。
二、核算要点
可供分配利润计算
年末余额=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本年净利润(或-亏损)+其他转入(如盈余公积补亏)。
科目设置
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下设“未分配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等明细科目,年末需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三、注意事项
企业章程或股东协议可调整分配比例,但需遵循法定顺序。
亏损弥补优先于盈余公积提取,不可颠倒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