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出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愿你把握时光,充实自己,为梦想奋斗。
就业协议备注是 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共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所设计的。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如果三方有一些其他的事项或特殊的约定,应当在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中写明。这些备注内容可能包括“如本人考上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该协议效力终止”,或者协议期内工资多少、违约时是否缴纳违约金等容易产生纠纷的条款。此外,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这些内容也可以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需要注意的是,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因此备注中的内容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以认可。如果就业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内容,一般不需要在备注中填写。
建议: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建议仔细审阅并填写备注栏,确保所有重要约定和特殊条款都有明确记录,以便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能够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