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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多种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群体,具体范围和认定标准因地区政策而异,但通常包含以下几类人员:
一、核心认定条件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连续失业满1年,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技能与年龄限制
- "4050"人员: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大龄失业人员
- 残疾人(持《残疾人证》);
- 城镇低保/特困人员;
- 失地农民(承包土地被征用);
- 零就业家庭成员(如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二、其他认定情形
连续失业时间:
部分地区要求连续失业满1年以上;
家庭因素:如家庭成员均失业或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其他原因:如因疾病、工伤失去劳动能力等。
三、政策帮扶措施
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以下支持:
包括岗位补贴、生活补贴等;
减免或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推荐就业岗位、提供职业培训;
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等。
四、认定流程
通常需向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经过初审、公示、县级审核等程序,最终由省级或市级部门确认。
以上内容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政策,具体认定标准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