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态度决定学习成绩。
就业困难是指 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来说,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失去土地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被征地农民。
失业的残疾人。
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此外,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包括个人申请、初审、公示和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审核认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劳动者,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如实填写的核定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向其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提出就业困难人员核定申请。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 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建议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具体政策。 提升自身技能
积极寻找工作:多投简历,参加招聘会,利用各种渠道寻找工作机会。
利用政策支持:了解并利用政府提供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如职业培训、社保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