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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再就业是指已经就业过的人群再次失去工作后重新获得就业的过程。具体定义和特点如下:
一、核心定义
再就业的主体是 曾经有过工作经历的人群,其关键特征包括:
需满足法定劳动年龄(通常为16-60岁);
指在失业后重新进入劳动市场的过程;
需与用人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二、与初次就业的区分
初次就业:指从未参加过工作的人群开始就业的状态;
再就业:特指有工作经历后失业,再次求职并成功就业的情况。
三、政策与意义
政府通过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政策,帮助失业人员提升就业能力;
社会价值
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适用人群
主要针对因企业倒闭、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失去工作的人群,尤其关注:
困难群体: 如4050人员(40岁以上、50岁以下失业者)、长期失业者、残疾人等;
特殊群体:如大龄失业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
五、相关服务
包括免费职业咨询、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等,帮助失业人员快速重返职场。
综上,失业再就业是社会就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既需要个人主动参与,也依赖政策支持与社会资源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