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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无法报考通常指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特定情形导致报名无效或考试资格被取消。以下是主要原因及处理方式:
一、核心禁止报考情形
-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吊销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员,终身禁止报考。
- 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或“终身不得报名”处理,且未满处理期限者。
失信惩戒与法律职业资格限制
- 因严重失信被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者,报名无效且考试成绩作废。
- 已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被吊销者,无法再次报考。
二、特殊情况处理
技术问题导致报名失败:
若因网络通讯或操作问题无法完成报名,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三、注意事项
以上情形均以《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为依据。
报名前需仔细核对自身条件,避免因疏忽导致资格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