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只有不断努力,才能掌握知识的真谛,才能在未来的生活和事业中游刃有余。
学校党支部机构的设置需根据党员人数、单位性质和工作需要进行规范配置,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设置标准:
一、基本设置原则
优先在教研室、研究室、年级组或部门内单独设立党支部。
党员人数在3-50人之间可设党支部,超过50人需设总支部或基层委员会。
党员人数较少时,可联合邻近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
二、具体设置标准
- 正式党员3人以上即可成立党支部,不足3人需联合组建。
- 党员超过100人需设基层委员会,50-100人可设总支部。
不同类型单位设置
- 教师党支部: 按教研室或研究室设置,党员较多时可按班级划分。 - 学生党支部
- 机关/后勤部门:按部门设置,离退休党员可编入原单位组织。
- 临时党支部:执行6个月以上临时任务时组建,需经上级批准。
- 农村中小学:正式党员3人以上单独建支部,不足3人可联合其他学校或村建支部。
- 高校附属医院:按科室或医教研组设置。
三、组织架构要求
支部委员会:
党员7人以上需设,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可设书记、副书记及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
党小组:党员较多或分散时划分,每组不少于3人,由正式党员担任组长。
班子职数:支委人数不超过7人,可根据需要增设统战、青年等委员。
四、审批与调整
设置需经上级党委批准,批复时间不超过1个月。
工作需要可向上级党委申请调整设置。
示例参考
某高校外国语学院设有8个党支部,包括教工党支部(3个)、研究生党支部(3个)、本科生党支部(5个)和退休教师党支部,分别按学科和年级设置,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划分党小组并设组长。
通过以上设置,既能保证党组织的覆盖面,又能确保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