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愿你保持坚持不懈,迎难而上的精神。
已就业的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需根据就业类型提供相应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材料准备
- 企业就业: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高校毕业生接收函》。
- 事业单位/国企:需《接收函》及正式编制证明(如适用)。
- 其他情况:如委托办理,需提供人才市场接收函。
身份证明
- 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
- 学校盖章的就业审核表或备案表。
- 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
二、办理流程
校内提交
- 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就业指导中心,由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真实性、完整性。
数据录入与审核
- 学院审核通过后,材料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录入就业数据库,并开具到省就业办办理的《就业报到证》介绍信。
领取与使用
- 持介绍信、毕业证、就业协议到省就业办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
- 部分省份要求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完成户口迁移登记。
三、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应届毕业生需在择业期内(通常为毕业当年至3年内)办理,逾期需申请补办。 特殊情况
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当地人社部门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