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希望你们在学习的道路上,不断进取,精益求精,超越自我,赢得更大的成功。
根据相关规范,学校周边禁售辣条的措施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施:
一、禁售范围与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需设置的需依法取得许可且避免售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
二、法律依据与监管措施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及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
- 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或过期变质食品的行为;
- 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推广使用“电子一票通”或“五证一票”等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
投诉举报:
若发现违规销售或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学校周边200米内禁止销售辣条,但学生可在范围外购买,建议通过正规商店或学校食堂选择健康食品。
四、其他注意事项
校内管理:中小学校内禁止设置食品经营场所,确需设置的需严格审批并遵守食品安全规范;
政策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禁售政策,提高经营户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以上措施旨在通过源头管控和消费引导,降低青少年接触不健康食品的风险,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