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风雨中寻找快乐,在挫折中保持坚韧。
在职职工办理就业证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办理类型及材料,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初次就业人员办理就业证
办理地点
到当地户口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如社保所、人才市场)办理。
所需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毕业证(学历证明);
- 两寸免冠照片(1-2寸);
- 劳动合同备案表(已签订劳动合同者)。
办理流程
- 参加就业前培训(部分地区要求)并合格;
- 填写《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
- 领取《就业证》,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
二、在职职工转失业办理就业证
办理地点
到原单位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所需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 失业登记证明。
办理流程
- 填写《失业人员求职录用登记表》;
- 领取《就业证》,失业情况栏会进行相应记载。
三、注意事项
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材料及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确保真实有效,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就业证用途
用于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等。
若材料齐全,可携带上述文件到指定机构提交申请,通常1-3个工作日可领取《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