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别放松警惕,持续努力,才能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报考人民法院的考试内容通常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具体如下:
一、公共科目
- 考试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含法律知识运用)。
申论
- 考试内容: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文字表达能力,行政执法类岗位需重点考察法律文书写作。
二、专业科目(需根据岗位类型确定)
综合类(A类)
- 包含: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法律职业道德等。
专业类(B类)
- 包含: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三、其他考核内容
面试: 考察综合素质(如思维分析、沟通表达、应变能力)及职业素养。
技能测试:书记员需通过速录、打字速度测试等。
四、注意事项
具体考试科目以当年《招考计划》为准,特殊专业岗位(如司法、检察)需加试专业科目。
考试形式以客观题(选择题)和案例分析、法律文书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