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最大的幸福就是看到你们在成长,最大的快乐就是看到你们进步。愿你们在学习中不断超越自我,实现自己的价值。
学校集体户口迁出需根据年龄、就业情况等因素选择不同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迁出条件与方式
直接迁回父母或亲属户口,无需办理手续。
已满18岁且无其他户籍地
- 毕业未就业: 持毕业证、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迁出,户口迁回原籍。 - 已就业
- 投靠亲属:
夫妻投靠需提供结婚证,其他亲属投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 购房落户: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户口迁入新房产。
二、办理材料
基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 特殊情况材料:毕业证、工作单位准迁证、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
三、办理流程
申请迁出
向原籍派出所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户口迁移证》。2. 办理迁入
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完成户口迁移。
四、注意事项
迁出前需确认迁入地户籍政策,避免因政策变动影响落户。-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办理,可向学校户籍室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