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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绍兴市教育局的规定,外地户籍子女申请入学的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户口需不在越城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且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居住与就业要求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且已办理《暂住证》并暂住满1年。
- 部分区域(如柯桥区或上虞区户籍)允许用户口簿替代居住证,但需提交越城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单位营业执照。
其他要求
- 父母需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材料(如转学证书、成绩报告单等)。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原籍户籍证明(含身份证号码);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暂住证》及居住证明;
- 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学生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补充材料
- 若选择凭居住证申请:需提供浙江省(电子)居住证及父母一方现居住地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 若选择凭父母社保申请:需提供越城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件、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学生或监护人向目标学校提交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报教育行政部门。
办理时间
- 暂住市区学生:每年8月下旬集中办理;
- 暂住乡镇学生:需到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办理。
办理地点
市区学生:人民中路区文教局教研室二楼招生办;
乡镇学生:对应乡镇中心小学(中学)。
四、注意事项
材料时效性: 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社保缴纳证明需为当年度; 学籍转移
特殊情况:因病休学需提供复学证明,复学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以上信息综合自绍兴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规定,具体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