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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远市教育政策,外地户口学生就读清远公办学校需满足以下条件及流程:
一、就读条件
- 具有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且房产为本人或父母合法拥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无权属纠纷,实际入住。
- 若户籍不在学区,但父母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持有效居住证,且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可申请。
其他特殊情况
- 离婚后可将户口迁回娘家清城区,但需满足上述房产和户籍条件。
- 外市户籍人员若在清城区连续居住满5年、有稳定职业并持居住证,可申请随迁子女就读。
二、申请流程
材料准备
- 身份证明:学生及父母身份证、户口本。
- 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租房合同(需注明学区)。
- 其他材料:父母社保缴纳记录、高层次人才证明(如适用)。
报名方式
- 通过“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或“清远市清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在线报名,按指引上传材料。
学位审核
- 根据“有房无户”“挂户”“随迁子女”等类别统筹安排学位,若学校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局调配。
三、注意事项
提前咨询: 不同学校可能有细微差异,建议提前联系目标学校或教育局。 学籍管理
以上信息综合自清远市教育局及清城区官方渠道,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