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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4月广东省教育厅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自2019年4月8日起,广东已正式取消高校暂缓就业政策,实行 择业期政策。自该政策实施后,广东高校毕业生无需再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可自动在毕业2年(本科)、5年(硕士)或更长时间内享受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升学待遇。
具体说明:
为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广东取消暂缓就业政策,将择业期延长至本科2年、硕士5年、博士7年。
取消暂缓就业的条件
无需满足原暂缓就业条件(如未就业、未升学等),只要在择业期内,均自动纳入应届毕业生政策范围。
相关权益
在择业期内,毕业生可享受与应届生相同的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社保缴纳等政策。
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无需重复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但需确保档案正常转移。 政策咨询
如需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出等),可参考原暂缓就业流程,或咨询当地就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