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实,是学有所获的前提;勤奋,是学有所进的根本;坚持,是学有所成的途径。
打工人员办理就业证需根据户籍地与用工单位所在地不同,分以下两种情况办理:
一、非本地户籍打工人员(需用人单位协助)
申请流程
- 用人单位向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提出用工申请,经审批后开具《通知单》。
- 用工单位携带《通知单》《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外出人员花名册》及照片,到暂住地职业介绍中心办理。
所需材料
- 用人单位材料:《通知单》《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外出人员花名册》。
- 外地务工人员材料:身份证、暂住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劳动合同复印件(如有)。
二、本地户籍打工人员(自主办理)
办理流程
- 持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或区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 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如应届毕业生)需额外提供毕业证书。
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照片。
- 其他材料: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在职人员)。
注意事项
办理前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具体流程与材料要求。
部分地区需在就业证上加盖公章或钢印,建议提前了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