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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社保转灵活就业社保需按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前提条件
需与原单位协商并正式签订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明确离职日期并完成工作交接。
二、所需材料
基础证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解除证明:书面离职证明(由原单位开具)。
其他材料:部分地区需《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转移单》。
三、办理流程
携带材料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如市、区社保局),提交《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转移单》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社保关系转出。
当月缴费处理
若需当月继续缴费,可提前至银行网点填写《缴费申请书》,申请即时扣缴并到账。
审核与备案
社保机构审核材料后盖章确认,完成转出手续。随后以灵活就业身份重新参保,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四、注意事项
灵活就业范围: 包括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不包含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材料真实性
五、法律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全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