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失败,不可以失志;可以失望,不可以绝望。
关于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的申领,需根据伤残等级、劳动关系状态及地区政策具体操作,主要流程如下:
一、申领前提条件
需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通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
需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申领主体与材料
- 离职时由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职工本人申请
- 若用人单位未申请,职工或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
- 工伤认定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提交材料: 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补助金数额(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等); 补助金由社保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再由单位转交给工伤职工。 四、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需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审核计算:
发放补助:
时效性:
地区差异:
协商与仲裁:
五、特殊情况处理
单位未参保: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需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申请延迟: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申请时限的,需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