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不要为失败找借口,而是要为成功找办法。
根据南昌县(区)再就业证办理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2.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需在户籍地首次申领);
3. 持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失业人员);
4. 持有《就业登记证》;
5.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已办理失业登记。
二、办理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近期两寸照片(2张);
《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单位盖章)、社保卡(单位盖章)。
三、办理流程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审批表》;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审核材料,4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公示(3天);
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审核通过后,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四、注意事项
申请需在户籍地办理,且仅限首次申领;
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遇到法定节假日可顺延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