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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如何核定岗位

中职学校岗位核定主要通过以下步骤和标准进行:

一、量化核定范围与分类

中职学校如何核定岗位

适用范围

除借出人员、改任非领导职务人员及请半年以上长假人员外的在册在岗教职员工(含借入人员、县聘代课教师等)均纳入岗位量化核定。

岗位分类

根据工作性质分为五类:

- 行政和处室领导

- 专任教师

- 教辅人员(如实验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

- 办公人员

- 后勤服务人员(如司机、水电工等)。

二、量化标准与计算方法

标准课时

- 行政和处室领导:9标准课时/周

- 专任教师:按实际授课课时统计

- 教辅人员:50标准课时/周

- 办公人员:8标准课时/周(按编制人数计算)

- 后勤服务人员:50标准课时/周。

人员工作量计算

- 公式:总工作课时 ÷ 实际人数

中职学校如何核定岗位

- 示例:某教辅岗位总课时100,实有人数5人,则人均工作量为20课时/周。

三、岗位聘任程序

申请与审核

员工提交岗位申请书,经所在处室领导审核并报校务会讨论确定。

公示与备案

聘任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报教育局备案。

未聘处理

未被聘任者需参加10节/周的听课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四、量化核算与评价

核算周期

每学期末进行核算,具体分为第一学期12月下旬、第二学期6月下旬。

评价标准

- 工作量评价:

8-10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超过部分视为超工作量;

- 年龄与健康因素:55岁以上男教师、50岁以上女教师及因病体弱者,可申请折半评定,但不得评为满或超工作量。

五、岗位调整与动态管理

职数空缺处理

优先考虑临近退休人员聘任至最后一个聘任周期内最高等级岗位。

动态调整

根据学校发展需求,经教育局核准后调整岗位设置和职数。

中职学校如何核定岗位

六、其他注意事项

非在编教师:

参照民办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要求执行;

重大任务工作量: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可通过“总工作课时×承担人员×学期周次”公式计算。

以上流程和标准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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