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失败,不可以失志;可以失望,不可以绝望。
就业协议附加内容应根据具体岗位和双方协商结果填写,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一、核心条款补充
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任务及岗位要求,例如:
> 乙方同意担任软件工程师岗位工作,主要负责软件开发、代码维护及项目测试等工作。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规定工作时间安排(如朝九晚五、弹性工作制)及法定节假日、年假等权益,例如:
> 乙方应遵守8小时/天工作制,每周休息1天,法定节假日及年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薪酬与福利
详细说明薪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及发放方式,同时列出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内容,例如:
> 乙方薪资由基本工资1.2万元/月、绩效工资0.8万元/月组成,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二、特殊约定条款
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
限制离职后就业范围及保密信息期限,例如:
> 乙方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竞争对手处从事同类工作,且需对在职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培训与服务期
约定用人单位提供培训后的服务期及违约金,例如:
> 乙方完成入职培训后需服务3年,若提前离职需支付1.5万元违约金。
知识产权归属
明确工作成果(如项目、专利)的知识产权归属,例如:
> 乙方在任职期间完成的发明创造归用人单位所有,乙方仅享有署名权。
三、其他注意事项
条款效力: 附加条款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存在冲突以附加条款为准。 签字盖章
法律咨询:复杂条款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表述不当引发纠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签约前与用人单位充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