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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后,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主要用于帮助其重新就业。具体如下:
一、定义与适用对象
伤残就业补助金指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后,因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补偿。
适用伤残等级
- 五、六级伤残: 职工可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 七至十级伤残
二、支付主体与条件
- 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支付。 - 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主动解除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
支付条件
需满足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三、计算标准与发放周期
计算方式
通常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等级挂钩,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例如:北京市标准为五、六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七至十级伤残15个月本人工资。
发放周期
一般按月发放,周期为1-2年,期间职工可持续领取。
四、法律依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该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而非工伤职工。
总结: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伤残等级获得的经济补偿,主要用于重新就业,具体金额和发放由地方政策及伤残等级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