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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经费的计提需遵循以下步骤和规范:
一、计提标准与基数
计提比例
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所有劳动报酬, 不扣除社保、个税。
工资总额的界定
计提基数为职工应发工资,即未扣除社保、个税前的金额。
二、会计分录处理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
实际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
三、返还与支出处理
经费返还(60%)
收到税务机关返还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
实际开支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
四、其他注意事项
税务合规
工会经费需提供合法票据才能在税前扣除,否则不得抵扣。
账目管理
- 已建立工会的组织需按分级拨缴或先缴后返方式处理,未建立则由税务机关代收。
- 工会需单独建账核算,经费收支需与单位财务区分。
申报要求
按月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选择“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应税项,按实际缴纳金额申报。
五、示例计算
若某学校某月工资总额为100,000元:
计提金额:100,000 × 2% = 2,000元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2,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2,000元
实际缴纳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2,000元
贷:银行存款 2,000元
通过以上步骤,可规范学校工会经费的计提与使用,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