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别放松警惕,持续努力,才能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就业见习所需条件及材料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但核心要求基本一致。以下是综合整理:
一、基本条件
- 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者(含异地户籍毕业生)或毕业年度内在校生。 - 失业青年: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 其他群体:部分地区允许中专/技校毕业生或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
-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 身体健康,能胜任见习岗位任务。
二、申报材料
通用材料
- 就业见习申请表;
- 身份证复印件;
- 毕业证/学生证(在校生)。
补充材料
- 就业创业证(失业青年);
- 4张2寸彩照(含本人及户主)。
三、企业要求
资质条件
- 在册企业或社会组织,具备岗位匹配能力;
- 有完善的见习计划、考核制度及劳动保护措施。
补贴与保险
- 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补贴(企业代发);
- 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注意事项
排除条件: 已就业、参保或持《就业创业证》者; 见习期限
以上信息综合自各省市官方政策文件,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