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希望你们在学习的道路上,不断进取,精益求精,超越自我,赢得更大的成功。
就业协议可签订的公司类型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具体如下:
- 国有企业:
包括股份制改造后的国有企业及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 - 非国有经济单位:涵盖外资、合资、民营、民办、个体、乡镇及区街非国有经济单位。 - 特殊单位:如经济发达地区的外资、合资企业等。
- 必须由用人单位的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代表签订,确保协议合法性。
注意事项
- 禁止与无人事权的高管(如公司法人非直接负责人)签订协议。 - 签订前需核实公司资质、经营状况及福利待遇,避免随意签署导致违约或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需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作为三方协议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