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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人数新增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各种渠道新增加的就业人员数量,是衡量就业市场活跃度的重要指标。具体说明如下:
核心定义
指通过就业渠道新增的就业人口,包括初次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再就业等,但高校学生实习期无劳动报酬者不计入。
计算方法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年末新增就业人数 - 年内自然减员人数(如退休、死亡、离职等)。
数据特点
采用“净增+再就业”双重统计口径,即新增就业人数 = 初次就业人数 + 再就业人数 - 自然减员人数,反映就业市场的动态变化。
重要意义
用于评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稳定及政府就业政策效果,是政府考核就业工作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