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最大的幸福就是看到你们在成长,最大的快乐就是看到你们进步。愿你们在学习中不断超越自我,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定州市就读公办学校需满足以下条件并遵循相应流程:
一、招生对象与年龄要求
小学: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可申请入学。
初中:需符合小学入学条件,未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的,由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二、入学条件
(一)户籍要求
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适龄儿童户籍证明、预防接种卡等材料,由划片学校安排入学。
需提供父母名下合法房产证明、居住证(需适龄儿童一方办理)及适龄儿童户口本、预防接种卡等材料。
(二)房产与居住要求
需具备辖区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房产证、水电费、物业费缴纳证明等。
因拆迁、投亲等特殊情况需提供拆迁协议、临时居住证明等。
(三)其他特殊群体
优抚对象(如孤儿、军人子女、抗疫医护人员子女等)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与录取流程
通过市教育局统一平台填报志愿,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
学校审核材料后,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划片或统筹安排入学。
2020年新增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未报到的学生,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到公办学校。
四、注意事项
人户一致原则:需确保户籍与房产信息一致,否则可能影响入学资格。
民办学校限制:民办学校招生需通过市教育局统一平台报名,任何预录取行为无效。
信息真实性: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信息可能导致入学失败或处罚。
五、政策调整说明
2021年起,定州市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如新华小学对应新华中学)通过随机派位录取。
2024年政策强调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确保片内学生全部入学。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政策文件,具体操作以当年教育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