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是怎样的人,你就是怎样的人;你想成为怎样的人,你就会离这个目标不会太远。
根据宝鸡市相关就业补贴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补贴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基础必备材料
需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托管档案,且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身份证、户口本
- 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扫描件;
- 户口本需提供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非农户口需特别标注。
二、其他补充材料
根据具体补贴类型,可能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专项材料
灵活就业证明(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
自主创业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工商注销证明等);
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二)高校毕业生专项材料
毕业证扫描件;
农业银行借记卡(用于补贴返还,需与身份证同一人)。
(三)其他特殊群体材料
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享受低保人员);
残疾证(残疾人员);
征地或失地证明(失地农民);
烈士家属证明(烈士遗属)。
三、注意事项
材料时效性:
《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超期需重新认定;
不同区县可能对材料要求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就业部门(如凤翔区、渭滨区等);
需提供农业银行借记卡用于补贴发放,确保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提交,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