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输在起点,不要放弃,那就冲刺中间,赢在终点!
就业人员年检所需材料及要求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持证人员;
女性年满50岁、男性年满60岁者(退休年龄)不再年检;
宝鸡市失业处、宝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的证件免年检。
二、年检材料
- 身份证原件
- 户口本原件
证件原件
-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
三、年检地点
户籍地社区: 发证单位为金台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或服务中心的持证人员,可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 指定窗口
其他区县:户籍迁出后,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入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四、年检内容
姓名、性别、户籍等变更情况;
当前就业/失业情况;
是否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及公共就业服务;
是否存在转借、伪造、涂改等行为。
五、注意事项
办理前需确认户籍地址是否变更,及时更新信息;
若证件遗失,需先补办后再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