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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业需要转移的手续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四类,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转移
- 在新参保地正常缴费1个月;
- 原参保地审核后转出个人账户资金;
- 新参保地接收并合并缴费年限,全国累计有效。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线上办理。
二、医疗保险转移
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年、非自愿中断就业、失业登记等要求。
- 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 新参保地接收凭证后完成账户资金转入和年限合并。
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人员,首次参保地非户籍地,需在原参保地保留账户,新参保地建立临时账户。
三、失业保险转移
满足缴费满1年、非自愿中断就业、失业登记等要求。
- 在原参保地申请并开具《转移接续联系函》;
- 新参保地接收后累计缴费年限。
四、住房公积金转移
新单位已开通异地转移业务。
- 新单位开具接收函;
- 原单位办理封存手续,账户资金可提现或封存。
注意事项:
不同城市政策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可通过线上平台便捷办理,而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需线下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