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的海洋中,我们乘风破浪,寻找着属于我们的宝藏。老师,你的鼓励是我们前进的风帆,是你让我们勇敢地追求梦想。在未来的道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免责需满足以下三个核心要件:
一、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严格的验收,索取并保存相关凭证(如合格证明文件、检验合格证明、说明书等),确保所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证明不知情且能说明来源
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采购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且能够如实说明食品的进货来源。例如:
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但实际收到变质食品;
通过正规渠道采购但运输过程中发生污染等不可抗力因素。
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即使符合免责条件,仍需依法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因食品问题导致人身、财产损害,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进货记录、沟通凭证等材料需妥善保存,以备监管部门核查;
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要求其定期提供食品安全检测报告;
定期对采购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若未能满足上述条件,仍可能因过失或故意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建议学校食堂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