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愿你保持坚持不懈,迎难而上的精神。
青年就业见习是政府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组织其到指定见习基地进行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以下是具体信息:
一、定义与性质
目的:帮助青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属于非正式就业。
期限:通常为3-12个月。
二、申请对象
- 毕业学年在校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
- 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含异地户籍)。
在校生
- 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
失业青年
- 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人员。
农村劳动力
- 16-24岁户籍转移就业的农村无业或务农劳动力。
三、申请条件
年龄要求: 16-35岁(部分城市限定16-24岁)。 就业状态
四、保障措施
补贴:见习期间提供生活补贴,部分城市覆盖交通、餐饮等费用。
保险:统一办理综合保险,费用由政府承担。
五、申请流程
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失业证明(如适用)。
向户籍地或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
通过审核后,与见习基地签订协议,进入见习期。
六、注意事项
不同城市具体政策可能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见习期间表现优秀者可优先获得企业实习或正式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