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失败,不可以失志;可以失望,不可以绝望。
积极的就业政策是指政府通过一系列主动措施,通过发展经济、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手段,积极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就业规模的政策体系。其核心目标是通过多种政策工具实现更充分就业,将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任务。
一、政策目标
通过政策杠杆(如财政、税收、金融支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努力将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范围内。
鼓励发展吸纳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及民营经济,推动就业形态多样化。
通过失业保险、就业援助等措施,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二、主要措施
- 定额减免税费(如企业招工补贴、创业贷款贴息);
- 对吸纳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金融支持政策
-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支持个体经营和创业;
- 通过发行专项基金(如劳动就业基金)缓解企业融资难。
社会保障体系完善
- 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增强其促就业功能;
- 推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降低就业门槛。
区域与群体统筹
- 实施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就业政策,缩小就业差距;
- 针对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制定专项援助计划。
三、政策意义
经济与社会的双重作用: 与积极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并列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三大支柱,通过就业促进经济稳定; 制度创新与法治保障
四、实施效果
通过多年努力,中国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稳居世界第二。政策有效缓解了经济结构调整期的就业压力,但需持续关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结构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