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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欺诈行为是指用人单位或个人以虚假信息、隐瞒真相等手段,诱使求职者或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或履行义务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就业欺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虚假招聘与信息欺诈
包括夸大岗位职责、薪资待遇、工作环境等关键内容,或完全虚构岗位存在。
隐瞒真实情况
有意避讳工作环境中的安全隐患、企业运营风险等重大事项,或隐瞒个人健康问题、法律纠纷等可能影响工作表现的事实。
二、合同欺诈
故意提供虚假材料
如伪造学历、工作经历证明,或虚构劳动合同条款。
利用承诺书规避责任
通过签订“保证信息真实可靠”的承诺书,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转移给劳动者,但需注意承诺书内容是否超出合理范围。
三、薪资与社保欺诈
减少工作时间或刻意扣款
以“绩效不达标”“财务调整”等名义减少工时,或未支付加班费、社保费用。
虚假工资承诺
签订合同时承诺高额薪资,但实际发放时大幅缩水。
四、其他常见陷阱
收取不合理费用
以“服装费”“培训费”等名义收取保证金、押金,且拒绝退还。
试用期陷阱
- 以“试用期解聘”为名延长试用期(如6个月合同仅签3个月);
- 试用期后以“不胜任工作”为由频繁辞退。
五、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无效: 若存在欺诈行为,劳动合同可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赔偿损失
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如虚构身份证明)可能涉及诈骗罪。
六、防范建议
对招聘单位资质、岗位描述、薪资待遇等关键信息进行多方核实;
签订合同时注意留存书面证据,如录音、录像等;
对要求提前缴纳费用、提供个人隐私信息的单位保持警惕。
若遭遇疑似欺诈行为,建议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