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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自主就业是指军人退役后,根据自身意愿选择自主就业或自主择业的方式,由政府提供相应支持。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 由政府发放退役金,无需地方安排工作,属于转业安置的特殊形式。 - 适用对象为军官及部分士官(如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后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
自主就业(主要针对士兵)
- 退役时自愿领取一次性退役金,回到地方后自主寻找工作,政府给予经济补助。 - 适用对象为义务兵及服役满12年的士官,需自行就业或创业。
区别总结:
自主择业由政府发放退役金保障生活,自主就业需自行寻找工作;前者主要针对军官,后者覆盖士兵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