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的道路上,没有捷径可走。只有踏实付出,才能收获丰硕的果实。相信自己,你能做到!
根据最新政策,就业失业证明所需证件及材料如下:
一、基础材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非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如适用)
照片
- 近期1-2寸免冠证件照2张(部分地区要求2张)
二、就业相关材料
劳动关系证明
- 原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如判决书、仲裁书)
- 若劳动合同丢失,可提供替代材料(如单位证明)
学历/职业资格证明
- 毕业证、肄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
经营类证明
- 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部门注销证明
- 私营企业停业人员需提供停业证明
特殊情况材料
- 军人需提供复员转业证明
- 失地农民需提供国土部门失地证明
四、办理说明
材料简化: 根据人社部最新规定,求职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10项材料已取消,仅需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登记 办理地点
注意事项:非户籍人员办理需额外提供居住证,部分地区可能要求额外材料(如学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