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的事情要简单做,简单的事情要认真做,认真的事情要重复做,重复的事情要创造性地做。
针对脱贫户的就业帮扶政策,综合各地实践案例,主要措施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财政补贴政策
- 对吸纳脱贫人口累计就业6个月以上、年工资性收入6000元以上的就业帮扶车间,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资金来源于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如5000元)。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脱贫人口可免费参加3次不同工种培训,每次培训补贴30元/天(含20元交通补贴、50元住宿补助)。
- 企业组织培训可申请补贴,例如某地对开展技能脱贫培训的企业给予14.61万元补贴。
交通与创业补贴
- 省外务工人员给予300元/年交通补贴,省内县外500元/年。
- 初创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就业服务与载体建设
就业援助与招聘活动
- 组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招聘活动,提供436个岗位,达成232人就业意向。
- 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搭建供需平台,促进灵活就业。
乡村公益性岗位
- 开发保洁、护林等岗位,单次安置满3个月的给予300元/月补贴,年补贴1200元。
产业带动力就业
- 扶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产业扶贫拓宽增收渠道。
三、政策保障与激励
税费减免与创业支持
- 对就业帮扶车间给予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
- 首次创业人员可申请无息贷款,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
动态管理机制
- 建立就业帮扶车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营规模和就业成效调整奖补标准。
- 结合乡村产业振兴需求,探索“企业+车间”“联合体+车间”模式。
四、其他措施
防止返贫监测: 对边缘易致贫人口实施就业监测,及时提供就业援助。 技术培训与产业对接
以上措施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通过财政支持、就业服务、产业带动等多措并举,实现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