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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推出了社保补贴政策,主要分为两类: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和高校毕业生专项补贴。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鱼台县户籍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在本县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额的2/3。
补贴期限
-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 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年龄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专项补贴
补贴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费额的2/3。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2年。
三、其他说明
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 申请流程
以上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济财社〔2019〕11号文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制定,长期执行。建议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