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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就业帮扶标准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但综合多个地区的政策文件,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补贴对象
就业帮扶对象
- 全县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如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重大困难户等)。
- 部分地区将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帮扶范围。
特殊群体
- 贫困高校毕业生(如低保家庭、脱贫户家庭等)。
- 福建籍务工人员(如跨省务工交通补助)。
二、主要补贴政策
交通补贴
- 跨省务工:500元/年(原深度贫困村600元/年)。
- 省内跨县/区:300元/年。
- 园区务工:600元/年。
社保与岗位补贴
- 社保补贴:按实际缴纳社保费的2/3计算,最高2000元/年。
- 公益性岗位补贴: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最长3年。
- 创业补贴:一次性1500元(针对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
培训补贴
- 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最高2200元/人,含食宿交通补贴。
- 岗位技能培训补贴:100%-100%(根据就业情况)。
求职创业补贴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500元/人。
- 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500元/人。
其他补贴
-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800元/人(针对特定家庭)。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实际缴费的2/3计算。
三、实施条件与流程
条件
- 需符合当地贫困认定标准,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 部分补贴需通过公益性岗位或就业帮扶车间实现。
流程
- 申请:向当地就业部门提交材料(如劳动合同、培训证明等)。
- 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
四、注意事项
补贴标准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部分补贴需结合“10+1”补贴体系(社保+公益性岗位+交通补贴等)共同使用。
以上内容综合了多个地区的政策框架,具体执行时需以当地最新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