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别放松警惕,持续努力,才能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学生就业毁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遵循相应流程:
一、必备材料
需由原签约单位出具,明确说明解约原因及解除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
原就业协议书
需提交原三方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作为违约依据。
新单位录用通知
需提供新单位出具的书面录用函,证明新单位已接收并同意接收该毕业生。
书面申请
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违约原因,并附上解约函、原协议及新录用通知。
二、办理流程
向原单位申请解约
按学校要求填写《毕业去向变更申请表》,提交解约函、原协议及新录用通知,经学院主管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提交至学校就业部门
将上述材料报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完成解约手续并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与新单位签约
持新录用通知与新单位签订新的就业协议,完成就业关系的转移。
三、注意事项
违约金支付
若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金,需按约定支付(通常为5000元左右);若无约定,则无需支付。
单次违约限制
每位毕业生仅能办理一次违约手续,再次违约需承担法律责任。
时间节点
需在原单位开具解约函后,及时与新单位签约,避免影响就业进程。
诚信原则
毕业生应谨慎考虑违约后果,频繁违约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四、特殊情况处理
研究生违约: 需提交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按研究生院流程办理。 改派/退学
建议办理前仔细阅读原协议条款,必要时咨询学校就业指导部门,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影响后续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