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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不平等是指在就业过程中,不同群体或个体因受制于非法定因素而面临的不公平待遇,其核心表现为机会分配的差异。具体可从以下方面理解:
就业不平等指不同社会群体(如地区、性别、教育水平)或同一群体内部在就业机会获取上的不公平,具体包括:
- 地区差异: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就业机会不均;
- 性别差异:女性或特定性别群体就业受限;
- 教育差异:高学历者与低学历者就业机会差距。
法律保障与界定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禁止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非法定因素歧视。就业歧视需具备“无合法目的”和“非职业特殊要求”两个条件。
与就业歧视的区别
就业不平等强调机会分配的差异,而就业歧视特指违反平等权的行为(如性别、年龄等非法定因素的差别对待)。前者是现象描述,后者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总结:
就业不平等是多维度社会问题,需通过法律保障(如反歧视条款)和制度优化(如区域发展政策)来逐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