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输在起点,不要放弃,那就冲刺中间,赢在终点!
贫困人员实现就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鼓励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
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鼓励省内易地扶贫搬迁补短板配套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工地和增设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贫困人员就业。
对无法通过市场化渠道就业的贫困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并给予岗位补贴。
常态化实施“志智双扶”行动,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加大乡村工匠培育力度,发展壮大脱贫地区特色劳务品牌。
实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
对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制定一份就业服务档案,实行“一家一策、一人一策”,根据其自身素质、家庭情况、求职意愿、培训要求等不同需求制定援助计划。
对有较强劳动能力和急需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要签订一份就业服务承诺,保证一定时间内免费提供三次岗位推荐、一次职业指导、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推荐。
对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优先纳入“创业扶持工程”的服务范围,为其提供政策、场地、培训、服务、维权等多方面扶持,鼓励、支持其自主创业。
落实税费减免优惠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对援助对象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建立地方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完善用人单位招聘低收入家庭学生的激励机制,提高低收入家庭学生社会化能力。
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省内结对帮扶、定点帮扶等机制,增强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
通过以上多种途径,政府和社会各界可以共同努力,帮助贫困人员实现就业,从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