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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委会职位的工作安排权责,需结合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进行说明:
一、村委会内部工作分工原则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负责主持村委会全面工作。选举后,由全体村民或代表会议推举主任,副主任由主任提名并报乡镇批准。
分工协商机制
- 日常分工: 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成员通过内部协商确定具体分工,例如经济发展、治安、财务等职责。 - 调整程序
二、村支两委的职责与分工
负责研究讨论村支两委成员的工作分工,由村支书主持。会议前村支书会与村主任沟通酝酿分工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乡镇审批。
村支书的领导职责
主持村全面工作,对村委会成员进行分工(如宣传统战委员、组织纪检委员等)。
村主任的职责
主持村日常行政工作,负责全村经济建设与发展,执行村支两委的分工安排。
三、其他说明
分工灵活性: 部分岗位(如治保主任、妇女主任)可兼任村支委成员,但需符合组织规定。 权力边界
特殊岗位要求:妇女主任必须由村支两委女成员担任。
四、工作协调机制
若出现职责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协商调整;
2. 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情况,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综上,村委会工作分工在选举产生领导成员的基础上,通过村支两委协商确定,既体现村民自治原则,又确保组织纪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