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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大队长的级别因所在法院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的级别对应情况:
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通常为正科级。
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大队长通常为副处级。
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通常为正处级。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衔工作管理细则》,司法警察大队长的级别通常与所在法院的级别相对应。例如,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大队长为正科级,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大队长为副处级,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总队长为正处级。此外,司法警察的警衔体系也与职务等级相对应,大队长的警衔通常在一级警督至二级警督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