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只有不断努力,才能掌握知识的真谛,才能在未来的生活和事业中游刃有余。
成考音乐鉴赏的考试内容通常分为 专业理论考核和 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理论考核(统考科目)
包括音乐的本质、功能、艺术特征等基础概念,如音乐的创造性、情感表达功能等。
- 例如:音乐起源于劳动和模拟自然,其非自然属性体现在音高、节奏的创造性组合上。
音乐要素与形式
- 要素: 旋律、和声、节奏、速度、力度、音色、曲式等。 - 形式
音乐史与流派
- 中国民族音乐(如《二泉映月》)、西方古典音乐(如巴赫、莫扎特)、浪漫主义音乐等发展脉络。
- 例如:浪漫主义音乐强调情感表达,代表作曲家有肖邦、李斯特等。
作品鉴赏能力
- 能够分析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统一、感性与理性结合,如《命运交响曲》的命运主题。
二、实践技能考核(加试科目)
声乐演唱
- 需掌握美声、民族或流行唱法,进行指定曲目的视唱或表演。
- 例如:演唱《茉莉花》并分析其民族音乐特色。
器乐演奏
- 常见乐器包括钢琴、吉他、二胡等,需完成指定曲目的演奏。
- 例如:钢琴演奏肖邦《夜曲》片段。
视唱练耳
- 简谱视唱(如《欢乐颂》)、五线谱识别、节奏训练等。
- 例如:视唱包含附点音符的乐句。
三、备考建议
教材选择
- 使用《音乐基础知识》(王洛宾)、《艺术概论》(赵元任)等权威教材。
- 结合历年真题进行针对性练习。
时间安排
- 每周至少安排2-3小时学习,分理论、实践两部分。
- 加试前进行模拟考试,熟悉考场流程。
注意事项
- 不同院校加试科目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目标院校。
- 实践考核需注意仪态、节奏准确性,建议多次练习。
通过以上两部分的学习与考核,考生需掌握音乐鉴赏的基本理论,并具备实际分析、表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