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希望你们在学习的道路上,不断进取,精益求精,超越自我,赢得更大的成功。
成考加试体育科目的设置因报考层次和院校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统考科目(部分省份通用)
100米跑
- 分组进行,考生起跑犯规三次取消考试资格,仅有一次考试机会。
- 成绩以0.1秒为单位计量。
立定跳远
- 按轮次每人试跳2次,取有效成绩(以身体任何部位最近点至起跳线的垂直距离为丈量标准)。
原地推铅球
- 每人试掷2次,每次有效试掷后进行丈量。
二、专业课考试内容(部分省份要求)
部分省份(如湖北、广东)要求加试体育理论,考察体育科学基本理论、技能及教学能力,包括:
体育生理学、体育心理学、体育训练学、体育教育学等基础理论;
基本运动技能(如田径项目)和教学技能(如教学设计、评价等)。
三、注意事项
具体科目以招生院校为准
不同院校可能根据本校教学计划调整加试科目,建议考生咨询目标院校获取最新信息。
考试方式差异
- 体能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通常为田赛项目,需在指定场地完成;
- 理论考试可能以闭卷形式进行,侧重知识掌握程度。
违规处理
体能项目犯规次数超过限制或未完成规定次数将取消考试资格。
建议考生以报考院校发布的《考试大纲》或《专业目录》为准,并提前熟悉考试流程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