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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复审通常包括以下程序和要点,综合多个地区的实践经验整理如下:
一、复审程序
部分地区的复审可能包含单位自主申报阶段,需提交相关材料至省级文明办系统(如河南省为文明单位管理考核系统)。但需注意,2021年云南省的复审中,网上申报未作为考评内容。
实地测评
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反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例如:
- 环境氛围: 办公场所、活动阵地等硬件条件; - 活动开展
- 档案管理:创建档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通过发放《测评调查访谈表》收集内部员工和群众的意见,了解单位文明创建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核心考评内容
领导班子建设
(5分)包括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是否具备文明单位领导核心作用。
业务工作实绩(5分)
重点评估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服务、改革创新等领域的实际成效。
其他指标
根据不同省份的测评体系,可能包含社会责任、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等维度。
三、时间安排与材料要求
时间节点: 通常为每年或每两年一次,具体以省级文明办通知为准。 材料提交
量化评分:部分地区的考评采用百分制,结合自评、同行评议、实地考察等结果综合计算。
四、结果处理
合格与表彰:得分达标者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可能伴随表彰文件和宣传推广。
整改要求:未达标单位需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后重新申报。
五、注意事项
动态管理:单位若发生重组、分立等变更,需及时向省级文明办备案或申请复核。
自查自纠:建议单位在复审前开展全面自查,提前发现问题并整改,提高通过率。
以上流程和内容综合了河南省、贵州省、山东省等地的实践经验,具体以当年省级文明办发布的通知为准。